麦特考尔菲是侦缉集团犯罪和白领犯罪案件的特工,每次外出和情报员接头时,他都要更换衣服,打扮成去打橄榄球的学生模样。去年,他在调查一件武装抢劫银行案件时,为了搜寻罪证,跪在银行柜台下的地毯上仔细搜索,终于发现了一张100元钞票的残片,上面的编号犹可辨认,剩下的那截钞票已被劫匪裹挟而去,就凭这点线索顺利地破了案。
麦特考尔菲小时候看了吹捧联邦调查局的专题电视节目后,萌生了成为特工的念头,然而从初次申请到如愿参加,经过了5年时光,他直到1994年才获准参加特工训练班。
然而麦特考尔菲终于发现,干这一行功名显赫的机会少得可怜,大多时间要在枯燥中度过,比如说从事“流动监视”任务就是这样,这是特工们的口头语,意思是指驾驶无标记的警车跟踪可疑分子。麦特考尔菲说:“当你在电视里看到这种事似乎很有趣,但实际上那是很折磨人的,你既要盯住你所跟踪的人,又要与他的车辆保持一定的距离,但是被盯梢的人在15分钟之后肯定会发现后面有人跟踪。”
欧文是华盛顿站的特工,岁数不大却白发渐多,大部分时间是在华盛顿的大街上度过的,他经常的工作是检查散布各处的情报网,收集各方面提供的情报,比如看到某人挥霍金钱而又有暴力活动迹象等等。同时他又把FBI已掌握的某些惯犯的照片散发给情报员。情报员如果提供了有价值的情报,他就要向他们支付几百美元报酬。
欧文说:“我在初中念书时就下决心要当一名特工。”他深受《联邦调查局十大名案》和《联邦调查局的故事》一类书籍的影响,非常崇拜联邦调查局,立志要当一名特工。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因为他当初缺少上大学的钱,只要到调查局当上一名GS—2级的低级职员,再卖点力气工作,就能节省点钱上夜校。23岁时他被联邦调查局雇用,他刚参加工作时,为了节省车费,每天步行上下班,有时连吃饭的钱也没有。
欧文在弗吉尼亚州联邦调查局的训练学院训练了16个星期之后,便被分配到巴尔的摩特工站,他的任务是侦缉抢劫银行的罪犯和捉拿逃犯。
欧文的第一次行动是追捕一名逃兵,那个逃兵潜藏在其女朋友家里。那天,他堵住那幢房屋的前门,他的同伙守住后门,当那个女人出来开门时,欧文看见他所要抓的人是一个彪形大汉,此时他的同伙已经从后门冲进来,欧文拿出手铐冲上前。接着是一场扭打,打了足有三分钟,才把那个人铐上带走。1990年他被调到华盛顿站,分配到很有声誉的“银行抢劫案侦缉队”,一天,他们一共12个人奉命到一座公寓去捉拿两名武装抢劫银行的罪犯。欧文追述说:“我们用大锤把大门砸开,4个人先冲进去,这时,罪犯用12毫米口径的机枪向我们开火。第一梭子弹打在墙上,离我的头只有几英寸,实在可怕。”
你一走进华盛顿站特工安德逊的办公室,你就不难猜出他的专业是什么。他的办公室门外的墙上挂着一幅某国地图,地图下面有两台红色的电话机和一张纸条,纸条上写着:“在拿起电话机时要说‘哈罗’,而不要回答‘华盛顿站’”。在美国,一般办公室的人员在接电话时,通常先报自己单位名称,但在这个办公室绝对不许可。安德逊负责着一个同某国安全、情报机关对着干的一个特工队,这个队是联邦调查局反间谍工作的一个部门,称为“联邦反间谍处”(FCI)。这两台红色电话机其实就是普通的电话机,是为那些不愿意通过电话总机打电话的人准备的。
反间谍队的工作最具备高新技术领域特点,安德逊的工作内容与其他部门大不相同。他办公室里有台特殊的收音机,他坚持说这台收音机只供娱乐用,而不是为干扰他国的窃听而准备的。但这台收音机总是调整在WGM5电台的频率上,这是当地一家专门播送古典音乐的电台。去年,安德逊得到了司法部授予的奖励,因为他查获了一起原中央情报局特工向国外出卖情报的罪行,他说,反间谍工作同约翰·卡雷的问谍小说里所描写的完全不一样。
美国联邦调查局的特工人员有11810人,这些人遍布全国,其中女特工有561人,黑人特工有237人,这些特工人员和外围人员在薪水上、工作条件上、身份性质上与其他政府雇员相似。他们所使用的都是政府统一分配的铁架写字台,一般年薪是7万美元,其中包括1万5千美元的加班费。现在的联邦调查局的典型特工是30多岁的大学毕业生,他们的工龄都还不到10年。